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规函[2006]37号)的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全国统一启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为做好北京市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06年7月2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网址www.smeimdf.org,首页—在线注册)进行资质注册,同时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北京市商务局贸易计划财务处522房间。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包括:
1、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注册登记表(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打印输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2006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期为2006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各申报单位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中看到本单位通过资质审核后,即可在线提交项目计划申请(2006年1月1日后已实施或年内将实施项目均可申报),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各单位在资质注册及项目计划申报中如有问题,可阅读北京市商务局网站(www.bjmbc.gov.cn点击业务处室[外贸计划财务处]—业务流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上“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及申报须知”,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首页上的“申报指南”,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商务局贸易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85163036 85163056 85163164
联系人:刘均环 宫国辉 李倩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规函[2006]37号)的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全国统一启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为做好北京市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06年7月2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网址www.smeimdf.org,首页—在线注册)进行资质注册,同时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北京市商务局贸易计划财务处522房间。
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包括:
1、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注册登记表(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打印输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2006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期为2006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各申报单位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中看到本单位通过资质审核后,即可在线提交项目计划申请(2006年1月1日后已实施或年内将实施项目均可申报),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各单位在资质注册及项目计划申报中如有问题,可阅读北京市商务局网站(www.bjmbc.gov.cn点击业务处室[外贸计划财务处]—业务流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上“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及申报须知”,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首页上的“申报指南”,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商务局贸易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85163036 85163056 85163164
联系人:刘均环 宫国辉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