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及职能

协会设办公室、会员部、宣传部、展览部、财务部

协会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根据具体情况由秘书处研究决定,可进行增、减或职能调整。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1. 协会档案管理工作;

2. 收发、行政、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工作;

3. 公章管理工作;

4. 协会资产管理工作;

5. 其他相关工作。

二、会员部

1. 协会会员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

2. 大型综合性会议,如:会员代表大会等会务及文件组织工作;

3. 会员企业情况调查、数据统计等工作;

4. 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宣贯等;

5. 其他相关工作。

三、宣传部

1. 行业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管理工作;

2. 行业宣传、信息发布、经验交流工作;

3. 行业活动举办;

4. 国际交流工作;

5. 其他相关工作。

四、展览部

1. 家具展览会的招商、催款、宣传等一系列工作;

2. 政府以及行业内所有展览的参与、宣传配合工作;

3. 展会期间,北京品牌宣传工作;

4. 积极开展行业调查,进行行业统计;

5. 组织各种行业、国际交流活动;

6. 其他相关工作。

五、财务部

1. 主持编制并签署协会的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提出改进措施,完成综合性财务分析报告;

2. 完成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3.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依法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建立、健全协会统一、规范的财务规章制度;

4. 根据协会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运营成本;

5. 及时掌握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政策,依照税法的要求和协会发展的需要,做好协会整体的税收筹划工作,并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缴纳、减免、返还等工作;

6.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 完成完成其他由上级主管指派的工作或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