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北京建材百强企业”的通知
根据温家宝总理对中国企业联合会报送的中国企业500强分析报告上希望继续把500强工作做好的指示,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北京建材行业中扶优扶强,推动企业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建材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经研究决定,由北京建材行业协会、北京水泥行业协会、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北京墙体材料工业协会、北京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北京建材行业协会化学建材专业委员会等共同组织评选推荐2006年度“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北京水泥、木材家具、新型墙体及装饰材料、门窗幕墙、化学建材十强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原则
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进行综合评价选出。
二、申报评选范围
凡是在北京市注册的建材生产企业。
三、申报评选条件
主要考核2006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指标均作为参考。
四、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企业请按“2006年度北京建材百强企业申报表”的内容认真填写,于2007年6月30日前书面报送相关协会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同时还要报送2006年本企业财务年报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一份。
2、各相关协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于2007年7月20日前上报北京建材百强评审领导小组。
3、北京建材百强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审定,确定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各专业十强企业初选名单。
4、对评选出的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各专业十强企业初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两周),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产品用户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北京水泥、木材家具、新型墙体及装饰材料、门窗幕墙、化学建材十强企业”。
五、收费标准
企业申报不收申请费和评审费。获得百强和十强的企业收取证书和铜牌工本费。
六、结果公告及推荐:
1、召开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和专业十强企业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为企业申请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北京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等出示相关证明资料。
3、向政府采购招投标单位推荐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和专业十强企业。
4、向2008年奥运办公室和奥运重点工程推荐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专业十强企业。
5、适时组织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专业十强企业专题展览会,展示、推荐企业及产品。
请全市建材生产企业予以支持和参与,按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申报。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联系人:马丽英
联系电话:64802463
2006年度北京建材百强企业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一、组织原则
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进行综合评价选出。
二、申报评选范围
凡是在北京市注册的建材生产企业。
三、申报评选条件
主要考核2006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指标均作为参考。
四、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企业请按“2006年度北京建材百强企业申报表”的内容认真填写,于2007年6月30日前书面报送相关协会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同时还要报送2006年本企业财务年报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一份。
2、各相关协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于2007年7月20日前上报北京建材百强评审领导小组。
3、北京建材百强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审定,确定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各专业十强企业初选名单。
4、对评选出的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各专业十强企业初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两周),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产品用户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北京水泥、木材家具、新型墙体及装饰材料、门窗幕墙、化学建材十强企业”。
五、收费标准
企业申报不收申请费和评审费。获得百强和十强的企业收取证书和铜牌工本费。
六、结果公告及推荐:
1、召开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和专业十强企业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为企业申请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北京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等出示相关证明资料。
3、向政府采购招投标单位推荐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和专业十强企业。
4、向2008年奥运办公室和奥运重点工程推荐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专业十强企业。
5、适时组织北京建材百强企业及专业十强企业专题展览会,展示、推荐企业及产品。
请全市建材生产企业予以支持和参与,按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申报。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联系人:马丽英
联系电话:64802463
2006年度北京建材百强企业申报表及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