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总经理: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两项国家标准系生产木家具和金属家具企业通用基础标准,已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并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用国家标准统一各相关企业生产过程,掌握与规范市场流通中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作为其两大类产品在家具招投标过程和市场营销中质量检验和谈判的依据。为此,在中国家具协会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领导布置下,由我协会具体负责北京地区相关家具企业,就上述两项国家标准进行宣贯,现将宣贯安排如下:
一、会议议程:
1、中国家协副理事长、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长岭作报告;
2、“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宣讲;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招寿田主讲
3、“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宣讲;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技术顾问教授级高工刘文智主讲
4、北京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于秀苏作总结。
二、会议时间:
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点至16点(下午13点30分报到)
三、会议地址: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3层第20会议室
(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984、466、415、751、851、850、836到辛店村下车)
四、会议费:500元/人(其中包含会务、资料费)
请各企业的总经理、主管生产经理、质量经理、销售总监及相关营销师参加,并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务将回执于7月22日之前传真至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联系人:陆永平13701175170、招寿田13681426826
电 话:64803110、64802465、64802463、64802457、64802462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2009年7月14日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两项国家标准系生产木家具和金属家具企业通用基础标准,已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并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用国家标准统一各相关企业生产过程,掌握与规范市场流通中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作为其两大类产品在家具招投标过程和市场营销中质量检验和谈判的依据。为此,在中国家具协会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领导布置下,由我协会具体负责北京地区相关家具企业,就上述两项国家标准进行宣贯,现将宣贯安排如下:
一、会议议程:
1、中国家协副理事长、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长岭作报告;
2、“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宣讲;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招寿田主讲
3、“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宣讲;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技术顾问教授级高工刘文智主讲
4、北京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于秀苏作总结。
二、会议时间:
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点至16点(下午13点30分报到)
三、会议地址: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3层第20会议室
(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984、466、415、751、851、850、836到辛店村下车)
四、会议费:500元/人(其中包含会务、资料费)
请各企业的总经理、主管生产经理、质量经理、销售总监及相关营销师参加,并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务将回执于7月22日之前传真至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联系人:陆永平13701175170、招寿田13681426826
电 话:64803110、64802465、64802463、64802457、64802462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200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