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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订出台家具产销强制性新国标

发布时间:2004-08-04 浏览:{{clicks}}
消费者今后选购家具,不仅要看款式比价格,更得先瞧瞧有无“健康安全诚信指标”,酝酿多时的我国家具产销强制性实施新国标《消费者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已正式制订出台,违者将按国家《标准化法》等被取消生产销售资格并课以重罚。 编号为GB5296.6-2004的这部新国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以今年10月1日为界,此前市场产销的家具给予1年的调整适应过渡期,此后所有家具均须按新国标规定同步提供有关生产日期、材料、性能、型号、结构、规格、安装、使用、保养、主要技术参数和可能故障的出现及排除等项目的标签标牌和使用说明书,据悉对违者将在生产或流通领域按违法货值3~5倍额度予以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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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第659期《木材与家具信息》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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