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

关于作好2006年北京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05 浏览:{{clicks}}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行业协会及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京政发[2002]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北京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现就2006年北京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和不向企业收费,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的原则。
二、北京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评价程序按《北京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
三、2006年受理北京名牌产品申报范围、时间及要求:
1、申报范围:依据《管理办法》,凡北京地区注册企业,申报产品使用商标为本市注册企业拥有,在对照条件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都可申报。
2、受理及时间:200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申报企业必须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可在北京家具行业协会网站(www.bfta.org.cn)上下载或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上下载。
4、企业在网上申报完毕后,并按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及相应电子版文件一份,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性材料(申报产品图片;注册商标复印件;主要用户名单;国家、本市或其他法定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在近期(两年内)对申报产品的检测数据、报告的复印件及企业或产品通过各类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必要的说明)。报送到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报送到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等);中央在京单位、合资、外资等企业可直接报送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有关工作及联系部门
北京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望各申报企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希望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和服务。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名牌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三号,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84611177-5613、84622314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联系人:马丽英
联系电话:64802463、64803110

附件:

附件1:北京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下载

附件2: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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